关于表彰第六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个人的决定(校学字〔2017〕2号)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4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辅导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根据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信阳学院《关于举办第六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校学字〔2016〕19号)要求,我校成功举办了第六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活动。

在此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各位辅导员积极备战、全心投入,充分展示了我校辅导员队伍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经过各个环节的展示和评选,外国语学院王娜及数学与信息学院王晶同志荣获一等奖,社会科学学院徐晓琰等3位同志荣获二等奖,艺术学院徐超等7位同志荣获三等奖,学校决定对大赛优胜者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

希望受表彰的辅导员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立德树人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广大辅导员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的业务水平。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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