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学院关于表彰第八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获奖个人的决定(校学字〔2018〕43号)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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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全国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的有关要求,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根据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信阳学院《关于举办第八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通知》(校学字〔2018〕40号)要求,我校成功举办了第八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活动。

在此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中,学生处精心组织,各学院深入动员,全体辅导员认真备赛、积极投入比赛、取得了较好的比赛成果,充分展示了我校辅导员队伍良好的素质能力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经过笔试、案例分析、谈心谈话及理论宣讲四个环节的展示和评选,数学与信息学院王晶同志获一等奖,社会科学学院黎骊等3位同志获二等奖,商学院毛滢滢等6位同志获三等奖,理工学院张文银等3位同志获环节单项奖。学校决定对大赛优胜者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单项奖每个环节300元。

希望受表彰的辅导员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体辅导员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提升思想理论修养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的业务水平。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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