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华锐学字〔2014〕19号)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6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等文件精神,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经我部研究并报学院领导同意,决定对全院辅导员开展职业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通过职业能力测试工作,促进辅导员系统学习职业知识,夯实辅导员工作基础,提高辅导员业务素质;引导广大辅导员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能力影响和教育学生,努力做好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测试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三、形式及内容

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测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测试和职业能力考察。

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时事政治、业务知识以及学院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等。

   职业能力考查采用闭卷笔试和现场随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学院相关学生工作的熟悉和对所带班级情况的了解、掌握情况;通过案例的分析考察辅导员对职业能力的掌握及运用。

四、测试时间

测试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周周三下午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辅导员要以职业能力测试为抓手,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水平。测试成绩计入辅导员工作档案,并作为年终及学年末考核的重要依据。

2.各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测试工作,将测试与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结合起来,与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结合起来,认真组织辅导员积极参加。




                                   2014年11月6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华锐学字〔2015〕1号) 下一条:关于开展辅导员巡查活动的通知(华锐学字〔2014〕18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