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阳学院2017年度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7〕14号)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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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7〕434)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辅导员中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院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论文报送要求

1.专职辅导员每人报送一篇,除此之外,如有合作完成的成果,同时具名申报,一般不超过3人。

2.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查重率应低于30%。不符合要求者该项工作成绩计0分。

3.论文要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左右。

4.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理论深度。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信阳学院2017度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信阳学院2017度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连同论文电子版,并注明学院、姓名,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0日前统一发送至学生处余婷婷老师处(QQ:545171733)。

2.论文要坚持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组织评审前,学校将对所有申报论文开展检测工作。经检测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3.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学院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所在单位同意。

4.学生工作处将择优报送至省教育厅参加河南省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


                                 2017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表彰2017年度辅导员优秀论文的决定(校学字〔2017〕18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信阳学院辅导员岗位积分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校学字〔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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